2007年6月6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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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斩断黑色利益暗道
范春生 张涛

  对于患者及其家属而言,在拨打120的危难之际,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们从来都令人肃然起敬。然而,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不久前的一份判决,惊曝发生在“天使”与120之间的丑闻:一家三甲医院为了增患源、牟利益,在13个月时间向120工作人员行贿41万余元。
  医院给120好处费,120把更多病人拉到医院——在这种交易链条下,生命急救绿色通道蜕变成了黑色利益暗道。

  每送一病人,120相关工作人员每人得好处费100元
  去年4月3日,沈阳市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: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(以下简称沈阳五院)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,在120工作人员运送患者时给付好处费,为其增加患源。
  随后,沈阳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分局正式立案调查。经查明,沈阳五院于2005年1月至2006年3月在开展医疗服务期间,在沈阳急救中心铁西分中心工作人员送病人时,采取给付服务费的方式,每运送一次住院病人给付医生、护士、司机各100元,来争取更多的为患者诊治机会。至2006年4月4日,沈阳急救中心铁西分中心给沈阳五院运送病人5362人次,这家医院采取上述方式诊治住院患者1334人次,获利189.3万元。
  在工商部门对沈阳五院查处后,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对沈阳五院、沈阳五院原院长陈某、原门诊部主任南某以涉嫌单位行贿罪,提起公诉。最后,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特殊的单位行贿案作出判决。

   被判刑院长自述:给120好处费,许多地方都做
  近日,记者设法浏览到陈某在法庭庭审时的辩护词(节选):
  给120送回扣的事,我作为院长有责任。给120劳务费的事是多年来所遗留下来的一个事实,我来五院之前,五院在做,沈阳市、辽宁省乃至全国的医院都在做,就如同医药公司给医生好处费、回扣,是一个道理。我到五院后,我知道这个事后我没有制止。如果我要制止,医院的收入有可能受影响,同时医院职工的利益可能受影响,所以我当时没有制止。
  记者从沈阳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分局的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上,了解到沈阳急救中心铁西分中心工作人员收受好处费的细节:好处费全由南某一人报领,南某采用虚假冒领奖金的方式,以各科室的名义把奖金冒领出来,然后再支付给120工作人员。这些伪造的凭单后面附有奖金明细表和各科护士长签字。经各科护士长核实,护士长的签名系南某伪造。

  专家认为:患者的生命健康权不容出卖
  “120是一种公共医疗资源,对于需要急救的患者,不应考虑医院竞争的因素,而应该按照急救自身的规律性,将患者送往距离最近的有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处理。”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程同顺教授说。他认为,120急救中心,是在急病患者和医院之间提供医疗服务信息传递的机构,是医疗公益性质的载体,岂能出卖患者的生命健康权攫取利益?
  记者采访中发现,120急救与医院间这种黑色交易链条竟然由来已久,而且并非个别现象。据披露,近两年,北京、辽宁等一些地方相继发生了因120舍近求远而导致死亡或抢救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例,120被推上被告席。
  2005年4月13日晚上9时许,家住北京西三旗的张某发现妻子和4岁的外孙煤气中毒,立即拨打120求救。救护车赶到现场后,随车家属曾向120工作人员滕某提出将病人送到最近的医院抢救,但滕某告知要送往位于五棵松地区的一家大医院。至医院后,确认两名病人已死亡,死者家属随后将120告上法庭。2006年1月,北京西城法院认定120救助不力,应对患者死亡负主要责任,并判令其共向两名死者家属赔偿39.4万元。